金铭灭早已默认是白云城主的产业,远隔一道海,他对日进斗金的店铺了如指掌。
陆小凤干脆问道:“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叶孤城反问道:“死人怎么当掌柜。”
死人当然不能当掌柜,哪怕是三岁的稚童都知道这道理,陆小凤自然也是明了的,也正是因为明了所以苦着一张脸看向叶孤城。
对方如寒星般的眼中透出点点笑意,他还不能清楚,年轻的城主是故意逗自己玩。
他知道陆小凤在苦恼,也知道陆小凤在纠结些什么,但就是不说,任凭他自己去猜去想,成一只落了毛的小公鸡。
叶孤城见他的模样悠然道:“你认识掌柜。”
陆小凤道:“怎么不认识。”
他的记性不错,进店铺来来回回几次,自然认识一团和气的掌柜,但也只不过是点头之交,真要说便是回头客与店主之间的关系。
叶孤城道又道:“你认识掌柜,那还与我说什么。”他这话看似无厘头,却让陆小凤恍然大悟。
没错,他认识金铭灭的掌柜,无论是活的那个,还是死的那个。
陆小凤的朋友很多,但是能相互科插打诨的却不多,关系最亲近的几个中,就偏偏有数得过来的人精通易容术。
有的,只是能将自己装扮得与别人一模一样,但有的,在易容后却能完全将自己扮作另外一个人,除了被易容之人的亲人与最好的朋友,没人能发现两人的区别。
司空摘星!陆小凤的眼睛在发亮。
陆小凤对损友很了解,如果愿意花大价钱请他,便可以偷到你请他偷的东西,他有自己的骄傲,不会为了易容而易容,但却会为了偷而易容。
是什么样的“偷”让他扮演成金铭灭的掌柜,又是什么样的原因,叶孤城请了司空摘星?
陆小凤看向将剑背回身后的白云城主,此时此刻,他看上去尤为高深莫测。
没人能猜到他在想什么。
高深莫测的叶孤城:为什么让司空摘星扮演掌柜?
当然是为了打脸呀!
陆小凤道:“吴三爷去哪了?”
司空摘星回道:“自然是在屋子里睡觉。”只不过是换了一间屋子罢了,这对在场人来说都不是难事。
伙计突然插话道:“想来您就是四条眉毛陆小凤,陆大侠?”他肯定是认识陆小凤的,因为陆小凤偶尔也是个挥金如土的人,只要是进过金铭灭的客人,伙计都记得,他的脑子很好,只要是看过一遍的书,人,武功都忘不了,奈何内力有限,最后才只不过是堪堪精通机关术与暗器。
因为过目不忘的记忆力,他才成了白云城埋在金铭灭里的探子,其重要性或许比死去的掌柜还要高些。
陆小凤苦笑,他道:“当不得一声大侠。”他是个很聪明的人,聪明的人自然就会察言观色,眼前的年轻人并不是很喜欢自己,虽然不知原因,但陆小凤也有所感觉。
果然,伙计下一句话就接道:“哪能啊,您可是我们城主的朋友,就算别人当不得大侠二字,您也是当得的。”
白云城的人早就把叶孤城看成了天,看成了神,想要和剑仙做朋友,哪怕是在地上迈着两条腿走的,那都必须是数一数二的大侠,陆小凤的才智与武艺都是顶尖,但在苛刻的白云城百姓眼中还是怎么看怎么不合格,怕是在他们心中,没有一个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就算是做朋友,也不行。
陆小凤觉得有些莫名,他敏锐地感觉到,“朋友”对眼前的伙计来说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词,它好像具有什么仪式性,是神圣的。
这是陆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尴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是准备把夺命镖送到哪里?”
打一个照面的功夫,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青衣楼有画像的杀手,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陆小凤没有一个不认识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但却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打赌不能不管,朋友的麻烦事也不能不管,叶孤城现在已经是他朋友,他的麻烦事,陆小凤理应插手。
但司空摘星却不买账,陆小凤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他很喜欢和陆小凤日常怼,对两人来说,打赌和日常怼都是家常便饭。
陆小凤还没有说话,那伙计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诉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没什么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陆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发抖的小鸡。
陆小凤:有点冷。
司空摘星瘪嘴,他和伙计不熟,而且雇主出了30万两让他偷一个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与尊严。
说来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将偷当做一门艺术,他向来得意于自己在盗途上取得的成就。
伙计自然没有说全部实话,如果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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