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月:真不愧是城主!辣么完美!
叶孤城道:“有何异常?”
朗月道:“并无。”
自从南王的使者被拒之后,南王府便处处与白云城做对,说不上是南王小肚鸡肠,毕竟叶孤城的回绝也太过辛辣,自比鸿鹄而将对方视为燕雀,对皇亲国戚来说,这侮辱非常有分量。
南王不是只有花架子,在经济上颇有手段,白云城的很多产业埋得很深,但浮于表面的那些却被他顺藤摸瓜找了出来,给予不同程度的打压,叶孤城接到消息也只是挑挑眉头,让人去处理,毕竟他的大头,其实是在海运。
即使,海运是被朝廷所限制,甚至可以说是禁止的。
偶尔也会自我怀疑,他的产业有那么容易被找到?毕竟在他看来,南王并不是一个缜密的男人,否则也不会贸然给他送信件,明明叶孤城除了在海上略微运作之外,一切都算是安分,并没有表现出鲜明的反志。
他甚至一早便拒绝了南王世子的拜师,添加了宅属性的白云城主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有名,什么武林六大巅峰更是没影的事儿,现在公认的天下第一剑客是西门吹雪,而他,只是被遗忘的海外飞仙。
方外之人,本就不应该插手世间俗物。
他还没有入世的打算。
在自己名气尚不响亮时决心拜师,只能证明那对父子别有所图。
“咕咕咕咕——”室中的两人被一连串的鸟叫声吸引,转头看窗户,现是一只肥嘟嘟的鸽子。
它的体型,比山野中灵活奔跑的花毛鸡,还要圆润二分。
白云城的鸽子,没有哪一只会比城主的鸽子更肥。
叶孤城:爱喂鸟食怪我咯?
朗月眼神一凛,道:“这是金铭灭的鸽子。”明明每一只都长得差不多,她却能精准地辨别其身份,这眼力见也是头一份的。
叶孤城不说话,由朗月倒出放在小竹管中的便条,看都不看便递送给自己。
将生意交给婢女打理是没错,但他却并非不闻不问。
以鸽子做信物,定有重大事件生。
可不是重大事件,叶孤城笔直而浓黑的两条眉毛皱在一起,放下纸条道。
纸条只表达了一个意思,金铭灭的掌柜,死了。
6小凤一直是个很英俊的男人,当他不把自己打理干净时,身上总有一股浪子的不羁劲,但当他将自己打理干净,换上新衣袍时,最苛刻的女人怕都要多看他两眼。
上德阳楼,点了一盘虎皮肉连几碟小菜,温一壶热酒,日子别提有多惬意。
朋友来了,是和他打赌的朋友,他看6小凤,微笑道:“已经解决了?”只要是知道6小凤传奇经历的朋友,都会对他的智力和体力抱有绝对的信心,因为他是6小凤!
6小凤喝一口酒,把嘴里塞满的肉咽下去道:“还没有。”
朋友在他身边坐下,让店小二给自己添了一副碗筷连并几个菜道:“那是快解决了。”他竟然比6小凤自己对他都有信心。
6小凤并没有觉得苦,因为被朋友信任是一件很好的事,而且,他确实有了眉目,便道:“或许。”
等他搞清楚猴精偷得是什么,结果便自然明了。
夺命镖悄悄跟在吴三爷身后,他已知道司空摘星的目标是什么。
吴三爷一路摇摇晃晃地走着,度很慢,方便更多人看见他,向他点头致意,从金铭灭走到燕子巷,竟然花了近一个时辰。
那实在是座很大的院子,而且建得富丽堂皇,朱红色的瓦片在阳光下闪闪亮,墙面上好像贴了金子。
他很有钱,却从来都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全,因为吴三爷是一个很乐善好施,人脉也很广的人,他的朋友很多,也愿意出手一二保他安全,所以,即使他的房屋建得再宽敞亮堂,也很少有人会把主意打到吴三爷头上。
夺命镖尾随他身后,在院子里一阵翻腾,他的轻功没有司空摘星高明,但也不算差,能做到“来无影去无踪”,又兼之很有一手翻箱倒柜的功夫,很快便找到了被吴三爷视若珍宝的帝王绿翡翠。
在藏宝阁的最后一间。
他打量四周密闭空间,以及摆放在房间的一张床,笑眯眯的。
知道司空摘星要偷什么,还担心治不住他?笑容变得更加阴狠,不过就是个偷而已。
金铭灭打烊时间不早也不迟,当最后一丝落日余晖被夜幕吞没,店铺的大门便落锁。
掌柜在一笔一划地算账,伙计则把贵重物品全部移进库房,有伙计道:“要一起喝一杯吗,掌柜的?”
掌柜是个和善人,也是个喜欢喝酒的人,如果被伙计拉去喝酒,便会豪爽地结账,他道:“今天不去。”
伙计奇道:“是家里有什么事?”
掌柜道:“不是。”
伙计又道:“那是公事?”
掌柜道:“也不是。”
伙计的好奇心大盛道:“有什么事比喝酒还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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