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32.第32章(4 / 5)  [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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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年轻,她看上去竟然与豆蔻年华的少女没有两样,肤若凝脂,暴露在外的皮肤比锦缎还要丝滑。

    叶孤城没说话,用眼神看他,一个高手,是要会用眼神说话的。

    岚风又道:“南王府送来拜帖。”

    南王府?叶孤城面上不动声色,手指尖却微微绷起,将手上的剑递给了捧剑小童,道:“先等着。”

    等他练完剑。

    岚风道:“是。”

    丝毫不觉得亮着南王的使者有什么不对,按理来说,毕竟那是皇亲国戚,愿意纡尊降贵来件一个小小的城主已是不易,只可惜南海的居民并没有这意识,在与中原通商之前,漂泊在大海上的一方孤岛本就是世外桃源一样的仙境,虽不至于“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境地,对当今皇位上坐着的是哪位,也是不甚明了。

    只识白云城主,不识皇帝老儿,形式还真相当严峻。

    不过,形势再严峻,又与他何干?

    手持铁剑,正对浪花,他下劈的动作并不快,起码比不上如迅雷般,踩在如玉般云朵之上飘飘欲仙的轻功。

    他的动作是缓慢的,是沉重的,但又是没有破绽的,迎着高大可以将人吞没的海浪只刺过去,不偏不倚,没有变化,但剑光却辉煌而璀璨。

    灿烂的烟花在脑海中炸开,比雷神的霹雳还要来势迅猛,当长虹触及海浪的那一刻,液体的水,竟然硬生生被劈出了空隙。

    是仅容一人通过的隧道,腥咸的海水甚至无法打湿他的衣角。

    南王?造反?狸猫换太子?

    眼中划过一丝冷芒,如同剑的锋芒,锐利而黑亮。

    想要拉他下水,也要看看他答不答应。

    毕竟,叶孤城是一个非常孤独,也非常骄傲的人。

    中原人若有常走南海通商者便知道,这岛屿的主人家,世代姓叶。

    虽然是漂泊在海上无依无靠的岛屿,但岛上的居民却不见得贫穷,看他们的吃穿用度,少不得比京城的富户还要更精细些。

    靠山吃山,靠海吃海,飞仙岛别的没有,却偏偏产些漂亮的珊瑚以及颜色多样的合浦南珠,渔民驾驶艘小船悠哉悠哉地出海,只要不是运气太差,都能捞上一二个拳头大的贝壳,至于里面究竟是价格远远高于同等黄金的珍珠还是砂砾,这要看当天的行情。

    这座小岛,光靠从海里捞出来的“黄金”,就能舒舒坦坦地经营百年。

    岛民富得流油,那岛屿主人自然不用多说,居住的宅邸有三层楼高,放当时绝对是罕见的高大建筑,琉璃瓦在南海灿烂阳光的照射下色彩愈鲜亮,几乎是富丽堂皇的代名词。至于院落中的奇花异草,那更是数也数不清,南海一带气温高,一年有8个月,院中的各色花朵都在争奇斗艳。

    灼灼百朵红,戋戋五束素,红的白的黄的紫的,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见不到。

    不过比起花草建筑物,岛主居所中最惹人注目的还是各色侍女。

    飞仙岛存在时间太长,岛中人数已经多至形成一城规模,居住于此的居民都自称为“白云城子民”,而“白云城主”这一称号则世世代代流传下来。

    能在白云城主府中当差,对本地居民来说绝对是一件体面的大事儿,然而白云城中的侍女护卫大多是家学渊源,亦或是从海外采买而来,本地人挤破头想进入,却不一定能够如愿。

    男子且不说,因为常年习武个个都长得俊俏挺拔,用高大壮实来形容或许都不为过,至于侍女,容貌清秀只是其一,因为应和城主喜好多穿颜色素雅的衣服,配上姣好的面貌更是如同下凡的仙女,跨着花篮撒花瓣,身上也染上一股挥之不去的幽香,甚至还有根骨不错的侍女在城主的示意下从小习武,比起江湖上声名远扬的女侠都不遑多让。

    负责照顾下一任白云城主的侍女,自然是其中最美,也武功最高的。

    “少城主?”隔着一道门不断呼喊,连在走廊上负责清扫的侍女都疑惑地抬头,竟然等着朗月叫了这么久还没看见少城主人,太阳真是打西边出来了。

    白云城少城主小小年纪就十分冷艳高贵,身边的侍女就连名字都一水的仙气飘飘,非常有逼格,关系最亲近的两个分别叫做朗月岚风,光听名字就很凡脱俗。

    “等等!”清亮的童音,在传入朗月耳中时,负责任的侍女终于松了一口气,如果再不出来,她就要踹门进去了。

    这也怪不得她小题大做,老城主唯一的儿子叶孤城,小小年纪就武学天赋惊人,又对剑有特殊的好感,拿着他那把海外寒铁所铸的名剑,端的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从懂事开始就没缺过一日,这时间,往常早就在海边感悟一个来回了,在今日却还捂在房中,实在怪异。

    差点就以为少城主病了。

    “早膳已经准备好了。”她说出一早就想好的托词,安心之余终于退开。

    让明月想不到的是,她安心了,与她有一门之隔的某人更是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呼声之大几乎可以穿透墙壁,又因防备练武之人耳目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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