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65.第65章(2 / 5)  [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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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并不是纯正的黑色,反倒是有点浅咖,但这并不影响他的气势,因为他的眼睛,实在是很亮,很有神。

    一目十行地扫过信件,竟然勾起嘴角,露出一个极罕见的笑容,笑意停留在面皮上,不达眼底,但岚风朗月看着,却不由地痴了。

    岚风&朗月:天啦撸,我们冷艳高贵的城主竟然笑了!

    他笑得好苏好好看哦!

    叶孤城笑了,这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绝对是一件可以让他们津津有味谈上好几天的大事件,只要留着飞仙岛的血,便没有什么能挡住他们对城主笑容的渴望。

    之前便说了,叶孤城的脑残粉,遍布整座白云城。

    岚风与朗月隐晦地交换眼神,跟特务接头似的。

    记下来了吗?

    用眼睛记下来了!

    叶孤城将信件折叠,塞入信封中,重新塞了信件的信封静静地躺在托盘上,被岚风交给朗月,然后再由朗月捧着走下台阶,交还给使者。

    对方恭敬的脸终于挂不住了,脸色一变道:“白云城主,这是什么意思?”

    叶孤城道:“你走吧,带着这封信与一句话。”

    使者竖起耳朵,他知道,叶孤城即将说出的那句话很贵重。

    是不是重逾千金他不知道,但他清楚,一句话的分量就足够买下十个八个他的性命。

    叶孤城道:“你告诉南王‘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不愧是剑仙,就算拒绝,都拒绝得如此有逼格。

    叶孤城在心中悄悄为自己点一个赞。

    使者的脸涨成了猪肝色,无论是男人,女人,亦或是又不是男人又不是女人的人,也很少能承受这种侮辱,心高气傲惯了的人尤甚。

    他或许耻辱过,夹着尾巴,如土狗般在街头巷尾流窜,但他现在熬出来了,即使不是男人。

    对使者来说,这从来都是值得夸耀的一件事,在精致的小木桌上摆一壶酒,一碟花生米,就能对自己的徒弟喋喋不休说上一天一夜。

    像他这样的人,已经无法再忍受别人的侮辱。

    他阴阳怪气道:“我会好好告知南王。”随后便拂袖走了。

    走的路上路过一两个侍女,好像是他之前遇见过的,又好像没有见过,白云城主府中的侍女,各个都穿白衣,长相不说绝顶,也绝对是清丽动人,像他这样不近女色的人,是很难分辨出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差别的。

    但他同时又很敏感,路过身边的女人,分明像他投来不屑的目光。

    目光刺眼极了,就好像几十根一百根的针扎在他后背,动也不是静也不是。

    他回到了南王的王府,矮胖的男人将他召唤至面前,对叶孤城的回答期待备至。

    使者道:“他只让我带一句话。”

    南王道:“说。”

    使者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南王的脸色比使者还要差些,他是主,使者是仆,都说仆人肖主,能养出心高气傲的仆人,他本人的脾气只会更糟。

    南王抚掌道:“好好好!”

    他倒要看看,究竟谁是燕雀,谁是鸿鹄。

    这世界上的能人异士很多,付出足够的代价,不说活死人,也能肉白骨,一具小小的尸体,想要将他定格在死亡的一刻,不是什么难题。

    南王或许心胸不够宽广,脾气不够和善,但智商却不见得有多低,想象力更是大到没有边际。

    南王道:“死人也是会说话的。”

    江如画道:“是这样没错。”

    自从夺命镖死后,他无论去哪里都会把江如画带上,南王是个很惜命的人,只有活着,才能完成他谋划了大半辈子的伟业,所以,他不能死亡。

    普通的护卫尚且不足以对付叶孤城,他虽然没有见过叶孤城的剑,却听说他的剑术十分之了得,又加上看见了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门外汉也能看出这剑招相当高明。

    已经将罪魁祸定论为白云城主,夺命镖的死,只能证明他不仅剑术好,轻功也很好,可以在铁桶一般的南王府来去自如。

    南王嘴上不说,心里却是怕的。

    这世界上能够不畏惧死亡的人很少,南王并不位列其中。

    江如画一个很高明的剑客,他是唯一能克制住白云城主的人。

    南王阴狠道:“找个方法,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

    江如画闻言一惊,脸上神色不变道:“为何要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

    南王道:“因为我们对叶孤城的剑招一无所知。”

    所有的剑招都万变不离其宗,就算是成名剑客也是一样,越是强大的剑客,就越有自己的一套用剑方法,叶孤城在江湖上出现得不多,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剑是什么样的,南王意图用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来找到他的惯用剑法,分析破绽。

    不得不说,他的想法很是在理,唯一的问题就是,造成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并不是叶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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