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0章 豫州(1 / 2)  元芳,你怎么看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m.biquwenx.net
    进入垂拱三年(687年),整个蛇灵沿续去岁尾期的状态,沉寂潜伏,没有过多的活动。显然,袁客师准备来玩笔大的。而依李俭估计,就是那“越王之乱”了。

    对于“越王之乱”,李俭有所耳闻,但发生的时间,具体经过就不得而知了。不过知道一点,越王一家,事败生死。且牵连了一大波的李唐宗嗣,是李唐宗室力量被武后进行的最大规模的一次削弱。

    而袁客师想要参与进去,火中取栗,与武后代表的朝廷中枢硬扛,只怕结果不会太好。

    就李俭所观,袁客师所合作的主要对象显然就是那越王李贞,还有其子李冲,且相互之间的牵扯不浅。有好几拨来自东边的使者,受袁客师令,越王的“作死起事”,李俭也要被迫“积极”参与进去了。

    半岁多的时间,李俭除了苦练武艺,汲取知识外,多在洛阳周边活动。其他不说,伊洛周围,邙山山林间,李俭是摸得比较熟了。

    在初入夏的时候,李俭跟着一队人到北方边郡走了一趟。每每突厥人犯边,都是蛇灵趁机收拢孤小,投资未来的机会,再加天下大饥,山东尤甚,又寻到些好苗子。对于心腹根基力量的培养,哪怕费时费力,袁客师也从未停止过。

    当初魂穿之时经历了那一小段“天堂之旅”,李俭这次完整地经历了一遍。从最远处的幽州,过太行走河东道,南至洛阳。换了个角度再看此事,李俭的心更冷,更硬了。

    刚过六月,受袁客师命令,大量的蛇灵属下分批转移,暗中出洛。或往河北的博州,或南下豫州。袁客师这次是下了血本,全力支持越王父子起兵。

    李俭也在其中,他带着自己的属下,去豫州,为越王李贞效命。

    他自然是不情不愿的,但是带着点异心,上路了。若乱事一起,小心点的话,可操作的东西便多了,或可借机摆脱蛇灵这道枷锁。

    享受过一段时间洛阳的“都市生活”后,再让李俭一直待在山窝窝中当个杀手,李俭不愿意。

    李俭发现,自己的心思似乎越来越多变了!

    有点可惜的是,美少女苏显儿被扣下了,留在萧清芳身边听用。李俭隐隐有些怀疑,莫不是欲以之为人质,用以牵制自己?

    这是李俭心中有鬼的表现。

    事实上,还真是李俭想多了。显儿,也是被萧清芳当作心腹培养的......

    提到萧清芳,李俭也有近一年的时间未与美妇人负距离接触过了。毕竟是熟妇,给李俭的感觉一向特殊的,时不时地便惦记着。

    兴致高时,觉得哪怕被唤去供其泄欲亦可,可惜美妇似乎没有那心思。也不是没暗示求过欢,被无视了。

    所幸尚有美婢萧岚儿,跟着李俭南下,熟的没机会,李俭只有与嫩的好生交流,以慰身心。

    不过,经过一岁的开发,萧岚儿也不嫩了,成熟地很快。用一个词形容,娇艳欲滴......

    豫州这个地方,仅从其名,便可知这是何方何地,居天下之腹,人口众多,百姓丰乐。

    在洛阳东南向,距离不远,河渠畅通,道路往来也甚方便。李俭率着手下十五人,从洛阳至豫州,一路什么没有多少波折,很是顺利地到了州城汝阳。

    到七月底的时候,陆陆续续的,袁客师支援与越王的蛇灵属下一百五十余人,全数暗潜至豫州。对于心怀大志而缺兵少马的越王李贞而言,这么一支精干力量的到来,实令其欣喜不已。

    袁师果真信人!对李唐之忠诚,天地可鉴,日月可表!

    在州城东南的汝水岸边,有一越王暗置的庄园,李俭等人便被安排于此处。这次蛇灵的带队之人,是老头儿鲁成。

    越王的汝水庄园规模不小,容纳这百多人的蛇灵杀手,是一点问题也没有。不过多了这么些人,活动痕迹暴增,未免引人注意,蛇灵属下被严令隐藏于庄园内。

    也就蛇灵杀手纪律严明,耐得住寂寞,增加了百多人的庄园,依旧似平常一般,安静而平和。

    所幸越王在庄园内备下的足分的粮食,否则有心人仅凭物资补给供应,便能察觉到异常。

    有两进院落,是分给立李俭与其手下的。李俭自居一大卧,与美婢岚儿一起......

    “蛇使,此次总坛几乎空巢而出,北上南下。我们十几支队伍,阴潜到这豫州来,主人定是有大动作了吧!”在室内,一名与李俭年纪相仿的少年,试探着问李俭,眼中透着点精明。

    李俭自端坐于胡床,萧岚儿给他轻轻地按捏着肩膀,*****肉不断地在手臂上蹭......

    闻言,李俭盯着面前的少年看了会儿。孙岩,与李俭一样,都是蛇灵从小培养的种子,天赋尚可,武艺也还行。前岁“熊耳一行”的幸存者,如今是李俭手下。

    不过,在与萧清芳深入交流的过程中,李俭“无意”中得到晓一事。大概也是萧清芳对自己的警告,杀苏城的事情,为人所觉,早密报与袁、萧了。而经过李俭悄然间的跟踪试探排查,锁定了此人!

  
最新网址:m.biquwenx.net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