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听雪之夜》这种赤裸裸炫耀文笔的华丽到巅峰的美文。
“妙啊!”黄侃几乎在文学系的诸多同学的注视下,强行保持云淡风轻的态度,说出了这两个字。
这两个字,仿佛又成了结束暂停键的开关,一下子让教室中的气氛变得热烈起来,文艺青年们仿佛都忘了之前是怎么嘲讽王德孚的,转而开始讨论王德孚这篇散文中,所展现出来的白话文写作技巧……
黄侃莫名地松了口气,还好没有哪个同学站出来提出一个令人尴尬的问题,那就是大家之前不都还在花式嘲讽对方吗,怎么现在反而都开始研究对方的文章了,这前后转变是不是太快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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