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百三十二章何为至公(2 / 3)  天神在上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页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其中牵连过大,容易引来世间最大的诡异与不祥,对你并无好处。」

    「不过,在此地,天不可知,地不可见,因果冥冥,都无法查探到这里。

    所以,在此地,你若是知道了,并不会受影响。

    不过等会离开之时,会被抹去这一部分记忆罢了。」

    「如此,你可还要听吗?」

    勾陈帝君问道。

    「你说来我听!」叶紫涵点了点头。

    「玉帝以天条为根基,以律法为大道,镇压三界,超脱万古。

    以此法入道,虽然境界高深,手段通天。

    但是如此一来,他便已经走上了歧路,注定了他此生,再也无法成功合身天道。

    只能坐在玉帝之位上万万世,直到三界覆灭的那一天。」

    「走上歧路?」

    叶紫涵皱了皱眉。

    玉帝以天条天规为根本,怎会走上歧路?

    其实对于天条,许多人都有误解。

    都觉得天条陈腐,而且刑罚过重。

    仅仅是只是仙凡之恋的小事,就镇压或者打入轮回。

    着实太过残酷。

    所以古往今来,无数的神话故事中,不少都涉及到了所谓的修改天条,以情治三界。

    宣扬法外有情,治理三界不能靠冰冷的法则和天规,而是爱!

    这纯粹是狗屁不通!

    要是都靠仁义和爱去治理三界,那三界早他妈完蛋了。

    举个例子!

    天条中,禁止仙凡恋。

    神仙动情,私配凡人。

    所有人都歌颂,哇偶,好伟大的爱情,跨越仙凡,不在乎一切,满眼都是那所谓的爱。

    对于那些天庭派来的执法神将,都是各种唾弃。

    我靠,这***怎么又来棒打鸳鸯了?

    他怎么还不死?

    可是不知道这些人想过没有,仙凡成恋,比翼双飞。

    ***跟你那个姘头郎情妾意去了,你的本职工作怎么办?

    西游记里有这么一个片段,凤仙郡得罪玉帝,三年不准下雨。

    好,这是天条天规的责罚,三年不下雨,就算是死了再多人,那也是在天意的容许

    范围内。

    毕竟这些人,都是获罪于天的有罪之人。

    可要是这些都是无辜之人呢?

    司雨之神谈恋爱去了,三天没上班。

    看似问题不大,可是那些因大旱而死的无辜之人,他们怎么办?

    他们去跟谁说理?

    仙人,既然受了天庭官职,世人供奉,就该一心一意忠于职守,替上天善牧黎民,这是本职所在。

    可是有些恋爱脑不管这些,就觉得为了自己所爱就该放弃一切。

    我靠,***放弃一切,别牵连别人啊!

    像这种尸位餐素的仙人,不罚,何以对苍生?

    何以对三界?

    若是不重罚,人人效仿,三界的寻常百姓,那都去死?

    仙人的命是命,他们的命就不是命了?

    所以,对此便体现出了天条之中的,天道至公一说。

    所以,改天条?

    改个屁!

    就连当年,那个提着棍子吆喝着要大闹天宫的猴,都没敢说要修改天条。

    那不是纯纯找死吗?

    不论天条残酷或是严苛,都绝对不会更改。

    因为,这并非是玉帝所定,而是苍天所赐!

    苍天定天条。

    故此,三界诸天,绝无法外之地,天条涵盖一切,就连灵山这种所谓的方外之地也不例外。

    这一点,叶紫涵是知道的。

    可既然是苍天所赐,那以天条天规为根本的玉帝,又为何会走上歧路呢?

    她想不通了。

    「因为,天条的存在,本身就偏离了天道至公的本意,所以玉帝以天条为根本,自然就不可能走上正确的道路。」

    勾陈帝君轻描淡写地说道。

    什么?

    讨论这种话题应该慎重?

    开什么玩笑?

    走合身天道之路的人又不是他,他慎重个鬼啊!

    「那天规天条,是依照多数生灵利益所立,先就违了天道。

    天道至公,不以少而论多,不以多而论少。

    这两句话的道理,你可明白?」

    勾陈帝君顿了顿,看向叶紫涵。

    「不以少而论多,不以多而论少……」

    叶紫涵喃喃低语,眼中一片迷茫。

    忽的,她似乎明白了勾陈帝君的意思。

    所谓法律,规则,都是兼顾了多数生灵的利益,大部分情况下,需要牺牲少数人的利益,这种做法,本就偏离了天道至公。

    不尚贤,便民不争。

    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