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37章 风起云涌东三郡(月底厚颜求月票~)(1 / 2)  三国:从刷好感开始兴汉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m.biquwenx.net
    “优抚贫民就不说了,利用地形设伏当然越熟悉当地越好,谁最熟悉呢?自然是世代生活于当地的百姓。”

    赤星军中的高级将校们坐在刘禅周围,都听得很认真。

    此次随刘禅同行的关兴则与第一次亲眼见到赤星军的所有人一样,既好奇又惊叹。

    自小好学的他听闻过不少精锐,早年间的白马义从、陷阵营、先登营,曹操的虎豹骑,大伯的白毦兵皆是精锐。

    听闻中那些精锐部队的特点他都能如数家珍,然而眼前太子刘禅的赤星军……总觉得有些不一样的地方。

    到底是哪儿不一样,他暂时还说不上来。

    精锐部队都有严格的军纪,都有高昂的士气和优厚的待遇……可就是感觉不太一样。

    或许还是观察日浅,他亲眼见到的其他精锐也比较少,以后见得多了或许便知道了。

    “即便是要诱敌分兵,甚至强攻城池,如能像枝江那样有百姓群起相助,届时亦可事半功倍。”刘禅严肃道,“我军严令对百姓秋毫无犯,除此乃应有之义,亦是会有实际好处的。

    “莫以为渺小者便没有力量,莫以为卑微者便没有尊严。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于一国如此,于行军作战亦可如此。”

    这些东西,对已经成名的将领说,他们都会有各自不同的看法。

    比如对死鬼潘璋说的话,那他只会嗤之以鼻,因为这和他过往的成功经验并不相符。

    但对眼前这些人说,他们就很容易接受。

    如李二、胡立便不用说了,柴荣按刘禅说的办了之后也确实收获了成效,知道了“屁股坐在哪”的重要性。

    就连丁奉也能接受,因为打枝江的时候他就在刘禅的队伍之中,那时整日和同为俘虏的虞翻讨论这些,虞翻也说过类似的话。

    这些事,一上来只能通过严令要求、违令者斩来做,没法让所有人都理解。

    但渐渐的还是要对将校,乃至全军士兵去灌输。

    强制去做看似也差不多,但刘禅却见过如果是在理解的基础上做这件事,会有多逆天的效果。

    刘禅这边,队伍行军的同时认真实操基本技能,因为要护送大量荫户家庭,其中有老有少,所以行军速度不快。

    而在刘禅的兵从成都开拔之后,北方也有了动作。

    曹老板的头疼病愈发厉害了,感到大限将至的一代枭雄,对于权力交接并无多少担忧。

    他对此早已做好了安排,但要说遗憾,那还是有的。

    长子曹丕以嫡长子的身份参政议政,为了巩固他的地位与世家大族刻意结交,走的非常近。

    他曾一度给了曹植许多机会与之对抗,就是怕一旦曹丕掌权,会对世家大族一再妥协、受制于人,从而改变自己的国策。

    但此举引起了大族们极大的不满和强烈反对,就连贾诩都劝他改变主意。

    再加上曹植也不争气,让他任南中郎将、行征虏将军事,领兵去樊城救曹仁、拒关羽,他都能因酒误事,实在不是成大事的样子。

    于是曹操从襄樊之战没结束,就已经为曹丕的继位做好了安排,加上曹丕利用魏讽谋反一事清洗了内部,平稳交接不成问题。

    可还有一事仍旧让他牵挂。

    “桓阶遣使来报,孟达已有意归顺朝廷。近日申家兄弟也已表态,只待我军一到,便起兵响应。届时里应外合,三郡可定。”曹操单手扶额,虚弱道,“谁可为大将,为寡人去取三郡?”

    此时一人出列高声道:“末将夏侯尚,愿领兵为大王夺取三郡!”

    曹操看去,乃是夏侯渊的堂侄——夏侯尚(字伯仁)。

    夏侯尚出列后,向其他将领看去:“叔父于汉中死在那刘备麾下黄老匹夫之手,今某欲于三郡先斩那刘备假子刘封,为叔报仇,还请诸位莫要相争!”

    其他人都没有再说什么,甘愿将此任让与夏侯尚。

    不过倒不是体谅他想为叔报仇的心思,事实上他与夏侯渊也并不亲近,此去只是想立功,众人对此心知肚明。

    内有孟达与当地大族做内应,而且三郡乃四塞之地,蜀军定然想不到他们会打那里。

    三郡一旦拿下,便可威慑汉中、支援襄樊,功劳可是不小。

    别人之所以不与他争这份功劳,其实是因为此人与太子曹丕关系十分亲近。

    他们可没傻到去和未来主公的心腹争功。

    这些事情,曹操自然也看的通透,因此点头道:“好,那便命夏侯伯仁兵发三郡,若能得胜,再行封赏。”

    “是,谢大王!”

    不过只让他去做这件事,曹操自然也不放心,眼神扫了一圈之后,最终定在了一言未发的徐晃身上:“公明,汝可愿为副将,助伯仁一臂之力?”

    “是,末将领命!”

    「如此一来,当可万无一失。」

    曹老板虽然对三郡志在必得,但经历了襄樊大战,尤其于禁投了之后,一时也有些捉襟见
最新网址:m.biquwenx.net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