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42章,镇住余淑恒,最后的莫西干人(求订阅!)(2 / 3)  1987我的年代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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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拿了一把二胡出来,当着她的面自顾自拉一遍《故乡的原风景》。

    拉完,他不动声色问:「老师觉得我这二胡水平咋样?」

    余淑恒凝望着他,欲言又止。

    如果说他陶笛水平一般,那二胡造诣无疑极高。

    见状,李恒闭上眼晴沉思一会,对她说:「我这还有一首,老师你听听。」

    说罢,他开始用二胡演奏世界级名曲《最后的莫西干人》。

    琴弦一动,客厅顿时被苍凉、无奈和绝望的气氛所渲染,美妙的旋律直击灵魂,就算见过世面的余淑恒,此时也被镇住了。

    3分50秒过去,李恒睁开眼晴,看向右手边的女人。

    此时的余淑恒已然没了之前的神态,盯着杯中红酒,沉浸在音乐中久久没回过神·

    最后她艰难地抬起头:「这首曲子叫什么?」

    四目交投,李恒悠悠道:「叫《不信任》。」

    听闻,余淑恒嘴唇微张,随后又阖上,静气小半天后,她缓缓站起身,转头往楼道口行去。

    接着传来一阵蹭蹭蹭的下楼梯声。

    哟,这是被气走了?李恒眨巴眼,放下二胡,吊尾跟着下楼,他也不劝,去关门而已。

    不过他明显想偏了,这女人是因为红酒喝完了,又跑家里拿了一瓶茅台过来。同时还不忘换两个新酒杯。

    李恒站在门口,「喝白的?」

    「红酒不过瘾。」她嘴里淡淡说着,视线却一动不动盯着他眼睛。

    李恒:

    看不出来嘛,这么冷艳的书香御姐,竟然还是个隐藏的酒鬼。

    关上门,回到二楼。

    老样子,她倒两杯白酒,递一杯给他,她自己则一声不响仰头把手里的那杯喝完了。

    一杯白酒,她一口干。

    喝完,她也不解释,自顾自把空杯倒满,然后就那样站立看着他。

    他不动,她也不动。

    对峙一会,李恒懂了,这老师在为刚才的怀疑行为道歉。

    被人质疑,他可以斗气再弄一首世界名曲出来打脸,但身为男人,面对道歉不能小家子气。

    李恒露出整齐白净的牙齿,笑得非常阳光,主动跟她碰了碰,带头喝了一大口。

    目光在他脸上停留些许,余淑恒跟着喝了一大口,喝的量和他差不多,随后优雅地坐沙发上。

    李恒同样落座,挑起话题说:「这首曲子是我翻阅有关于欧美殖民者侵略美洲莫西干人的资料时,偶尔有所感创作的。

    本来想叫《最后的莫西干人》,但感觉色彩太过浓烈,我后来改名为《苍凉》。」

    余淑恒往耳迹勾了勾发丝,认真思考一阵说:「一首曲目的名字很重要,就叫《最后的莫西干人》挺好。」

    李恒本就是试探性的问一问,得到她的支持,当即老欣慰了。

    有了一杯白酒作为缓冲,两人的气氛渐渐好了起来。

    经过十多分钟的交谈过后,余淑恒难得近距离好好打量了他一番,临了意味深长地感慨道:

    「难怪那么招女人喜欢,确实很有才华。”

    一句话,她认可了李恒的原创。更认可了他在音乐造诣上的超强天赋。

    因为像《故乡的原风景》和《最后的莫西干人》这样的神级曲子,一首可能是偶然,但两首一出,所有质疑声都得统统滚蛋。包括家世了得、见多识广的余老师。

    更何况,李恒用二胡强力证明了自己!

    玩音乐的都明白一通百通的道理,一首曲子二胡可以演奏,其它乐器同样可以演奏出很好的效果。

    只是区别在于,哪种乐器最合适?

    很显然,余淑恒自动脑补了一个画面:那就是,李恒原本是用二胡创作的,

    是平时听多了自己陶笛吹奏后受到启发,于是在校迎新晚会上改用了陶笛。

    但不得不佩服他的敏锐,就《故乡的原风景》而言,无疑陶笛是最完美的。

    面对老师这样有深度的问题,李恒假装没听懂,笑了笑,再次跟她碰了下。

    如果说酒能拉近距离,那今晚李恒表现出来的、超级恐怖的音乐天赋彻底让余淑恒刮目相看。两人一晚上说的话要比过去三个月多得多。

    不过,可能是第一杯白酒喝得太急太猛,也可能是红酒加白酒产生了化学反应,余淑恒那白皙透亮的脸蛋还是逐渐生了变化,晕红悄然爬上来,就像映山红一样在她面庞上生了根发了芽。

    大半杯白酒下肚,李恒其实也有些醉意了,但还能撑住,他问:「老师,要不要我去弄两个下酒菜。」

    要搁平常,余淑恒可能不会就这个问题回答,但今晚在酒意的加持下,她爽利地说好。

    然后还陪着去了一楼,双手环抱胸口,靠着厨房门口看他忙活。

    翻找一阵,李恒决定做3个菜,一个红烧排骨,一个油麦菜,还有一个虎皮青椒。

    虎皮青椒里面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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