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引起内务部重视的,是一个叫“水手互助会”的组织,听这个名字就能知道,这是一个以水手为主体的民间组织,更准确的说,它的成员全都来自在联邦国内的各条海上运输线上跑船的水手。
在内务部的一次例行对内部人员的考评中,一位隶属于内务部内务司的外勤特工被查出在个人生活上有着重大问题,他不光有一个老婆,还在外面养了2位情人。这个情报不是内务部查出来的,而是这个特工的老婆跑到内务部的监督司里来揭发的,他的这位老婆由于无法忍受他在外面豢养情人而怒火中烧,在两个人多次吵架之后,一怒之下,就把自己的老公给告发了。
既然他的老婆提出了告诉,监督司的人员就必须仔细核查,然后提交书面的核查报告,而且这个报告将保留10年,那几位监督司的人员经手了这个案件,必须都签上自己的名字,一旦将来出现问题,是要追究责任的。
结果,内务部的监督司很快就在这位特工身上发现了更严重的问题,生活开支与其收入严重不符!本来豢养情人这个问题并不算是犯罪,只能说是个人私德上有亏欠,这也就是因为内务部是联邦的强力部门,所以对员工的要求比较高,才对个人私德也加以限制。但是开支与收入严重不符就不是小问题了,尤其是在内务部这种部门里,一旦经济上发现了问题,那肯定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存在,最终很可能就会带出一连串的其他问题。
在发现了这名特工很可能有经济问题之后,监督司就动用了手中的特权,开始对这名内务部特工进行了全天24小时的监视。结果只用了4天时间,就大概搞清了他隐瞒收入的来源,竟然都是受贿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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