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烦躁,但是对于大部分读者来说,却是一种便利。
没有任何的作品,可以让所有人满意,大家必须带着包容的心,去看待每一本书,不喜欢的略过去,只看喜欢的就好了。
尤其是开篇部分,解释多也是再所难免的,尤其是涉及到设定,不说清楚的话,后面写起来比较混乱,没想到,只介绍了一章,就有人耐不住了,多点耐姓吧,其实那玩意我也不想写,可是不写的话,我下面怎么写?
所谓长痛不如短痛,与其让后续的文章也继续纠缠在这些内容里,不如集中在一两章里,不是吗?
至于提曼沙,有人说是抄袭斗破!我的妈啊……我实在无话可说了,只是一个简单的分手而已,就成抄袭了?那是不是所有写分手的就都是抄斗破?。
其实这个桥段,并非是抄袭谁,而是来源与生活,试问各位,你们周围的分分合合,都是因为什么呢?不外呼这三点吧。
虽然老云现在人气散的差不多了,书也扑了两本,不过要说老云抄袭谁,那就太过了,怎么说我也是出版过一千好几百万字的写手,有什么情节,有什么桥段没码过的呢?
可以说,还没网络文学界这个概念时,我就已经在这个圈子里了,一直到现在,我不知道有什么桥段是我没用过的了,就说开篇分手这个桥段,我零六年的一本都市作品里就用到过啊,和现在这个基本有九成相似吧。
一直以来,我都是被抄袭的份,还是第一次有人说我抄袭,打击实在是太大了,过去十年来,我真不知道,有什么桥段是我没用过的,或者说大家帮我想想?
所谓天下文章一大抄,这话不假,可是老云来的太早,把该写的早就写完了,所以不要再说老云抄袭了,早几年之前,老云就把能用的桥段基本用光了,从此之后,怎么写都只能说是抄袭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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