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起忙在吴涵耳边道:“你别说这么说,如果明知道你知道,但因为私人感情原因不愿意作证,我想会有比较大的麻烦。”说记错了改口供还好,你要说我知道是他干的,但是我不指证……虽然李起对中国法律不太了解,但还是制止吴涵这么说。
两位警官沉默好一会,一位警官道:“吴小姐会按照口供,如期出庭作证吗?”
“如果他不会被判处死刑,我就会出庭。”
两警察和李起吴涵,李起忙道:“对不起,我的雇主忙了一早上,头有些晕。这样吧,我们还是另找个时间,有律师在场比较好。”
两警官点头:“也好。吴小姐,我们是执法人,不是审判员。我们只抓犯罪的人。做为一名警察,我不希望有罪犯逃脱制裁逍遥法外。那我们先走,你有我们的电话,有需要帮助可以随时电话联系我们。”
“好的。”
吴涵送到门口,行政秘书把人送到电梯口。吴涵回自己办公室,饭菜已经买好在桌子上。吴涵却一点食欲也没有。不接触社会生活则以,一接触就是这么激烈的社会生活。第一次是暗杀,第二次是目击。半小时后,律师到达,律师的意见很简单。吴涵只有两个选择,第一个选择是不出庭作证,并且更改口供,说自己没看清楚。这样嫌疑人就会被释放,吴涵本人可能会面临一些麻烦,但麻烦不大。另外一个选择就是继续作证。嫌疑人拒不配合调查,杀人,抛尸,又鼓动人员『骚』扰证人,客观上很容易被判处死刑。
没有第三个选择,律师能提供意见只是这些,接下来只能看吴涵如果在两个选项中选择。
“如果你是我,你会怎么选?”吴涵问。
李起想想道:“如果一开始对方就摆明事实,我会选第一个。但如果是刺杀不遂后『骚』扰我,我会选择第二个。随心所选,不要学我,我没心没肺没法律。”在黑『色』世界人来看,法律只是规则一种,并不是规则的全部。
(李起的三观属于黑『色』世界三观,请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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